切记!植筋胶施工要点!
(1)植筋胶采用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公布的A级产品,不得现场拌合,造成人为偏差。
(2)结构构件需要满足抗震要求,植筋胶应具有抗震性能试验报告。
(3)使用寿命满足设计要求,模拟老化试验长期性能长于50年。
(4)植筋构造应满足抗焊接(塞焊、搭接焊),焊接后承载力无下降、抗疲劳的要求,抗疲劳应满足应力幅为80Mpa,加载频率大于250次/分钟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。
(5)植筋胶的性能应满足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》的要求,不含乙二胺且实际无毒耐湿热老化强度下降不于4%。
(6)可以在潮湿环境条件下应用,具有相应认证报告,应具有耐火性能,提供不同燃烧条件下的残余承载。
(7)应提供原产地抽样拉拔试验报告,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。
(8)应为建设部《建设事业“十一五”技术公告》推荐产品。
(9)植筋锚固深度为39D,D为植筋的植筋。
(10)用毛刷数次,孔内必须无积水或油脂;和清洁空气将孔内灰尘吹出。
(11)钢筋或锚栓栽埋孔应保持干燥和无任何油污,如遇天气或基础部位无法保证,则需要在锚固时保持孔洞内无明水。
(12)在锚固胶粘剂要求的静置时间前,不可摇动钢筋或螺杆。
(13)在锚固胶粘剂要求的固化时间前,不可对钢筋或锚栓施加任何载重。
(14)原构件需凿除部分应采用小锤施工或无震动直线切割工艺施工,以免损伤原有结构。
(15)新老砼交接处表面凿毛露出原混凝土骨料,除去松动混凝土,其接合面应涂刷环氧树脂或混凝土界面剂一道,并在环氧树脂或界面剂初凝前浇筑混凝土。
(16)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要求由现场监理工程师逐一检查,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浇筑混凝土。
(17)新增混凝土在施工阶段要有可靠支撑。
(18)新增混凝土的养护必须符合《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550-2010)的相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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